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抓癢

有這麼一個笑話:三人睡在一起,一人覺得腿很癢,因睡得迷迷糊糊,竟在第二人腿上抓來抓去,還是癢得厲害,就更拚命的抓,以致出血;第二人手摸濕處,認為是第三人遺尿,就催他快起來;第三人起來去小便了,可是隔壁是個造酒的酒坊,榨酒聲滴滴瀝瀝,一直不停,他以為自己的小便總是沒有溺完,竟站到天明。

在現實的社會裡,這樣的例子為數不少,瞎子摸象結果當然不一,這只說明他們是無知,但另有一類人他們不是無知,亦不是糊塗蟲,只是不用心去做人做事,有句常聽到的話:「不要將想出來的東西便以為是事實。往往問題就出在於自己的一廂情願,事後發覺錯了也要顧存面子不敢面對,甚至死不認錯,有些人聲大夾惡,有些人用威權來壓住,有些人用謊言蓋另一謊言,有些卻大灑金錢來平息事件,總之不能正面接受事實,我最讚成的另一句俗語就是:「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但這些人自以為能找到辨解籍口或方法來解決問題,便覺得比別人聰明能幹,就來得沾沾自喜,這種心態可發生在任何階層,是一門心理學,只聽說過「憐憫之心,人皆有之」,試問何曾聽過「歉疚之心,人皆有之」這句話呢!第一句的心理因數是將自己放在主位,從上向下,會自覺是施予者,高人一等,比別人優越,另一句話卻站在對立面,從主位變作客位,感覺就不好受,況且顯現有卑下的心態,就在這心態下便驅使了某一些人做出侷促卑劣的事情來,這當中當然也包含了利益衝突成份。

為癢而抓,而不去了解真正所因,問題依然存在,就如上面所說的笑話一樣,問題便像小便總是溺過沒完,一直滴滴瀝瀝尿到天明,天明後又怎麼樣呢?最好不要將想出來的東西便以為是事實來幹便好了


發佈於2010年5月20日上午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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