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雙邊投注


雙邊投注

特首選舉到了關鍵時刻時,商界社會仍有知名人士力撐唐英年,其中之一更是長實主席李嘉誠




候任特首梁振英在今次特首選舉獲得1484萬元捐款,其中多達8人更是捐100萬元或以上,新世界一直挺唐英年,但其同系的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於32日向梁振英捐出50萬元。另一筆特別的捐款,是長實主席李嘉誠的姨仔莊月霓,她早於去年12月中已捐100,而梁振英在發展商方面得到的捐款較少,不過仍獲得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郭炳湘50萬元捐而這筆捐款卻在特首選舉過後423日捐出
當今年2月中梁振英形勢大好時,更陸續收到不少大額捐款,反觀唐英年收到的1128萬元捐款中,雖然不少來自三大發展商(長和、新世界、恒基),長和系人士捐出的200萬元更佔唐英年捐款的182月中僭建事件曝光後,捐贈給唐英年的款項才開始所以又是那一句老話"西瓜站大邊"。




長實新世界系嘉里集團及世茂集團主席許榮茂,都有向唐、梁兩邊捐款,這就應了"不要將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籃子"的另一明證。
好聽的叫對沖,唔好聽的咪叫做雙邊投注啦!

發佈於2012年4月27日上午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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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寮仔部」有嘢做?


  

「寮仔部」有嘢做?

政府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執行清拆行動,受到村民的強烈阻撓,皆因長久以來,當局對村屋僭建一直採取放任的態度,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致使僭建物愈建愈多,據保守估計達四千多幢。更有知名人士以和諧為名鼓吹特赦,亦有人認為村民會以激烈行動反對清拆,使他們相信「法不責眾」,就能迫使當局讓步,這種處理手法是否隱藏着人治的影子呢?

說到底,村民大多都是知法及守法者,只因政府的不執法,自己反變成受害人,更因當初在購入僭建村屋時,又或在購後僭建都已付出一定的代價,就不想將付出的和已到手的利益付諸流水,取締僭建村屋、對付富豪高官僭建的「唔知道物業」,在利益面前,人的「自私基因」便跑出來「捍衞」己利,滿以為「習非便能成是」,這種與「曾治家」舔到盡的心態,「着數就攞,蝕底就唔制」的做法又有甚麼不同呢?


雖則村屋是他們的安居之所,一旦強拆定會影響日常生活,然而,僭建就是僭建,非法就是非法,依法辦事是應有之義;「劉皇帝」話:「新界人為保衛家園『夠膽犧牲』,不想見到政府因取締村屋僭建而導致在新界「流第一滴血」!妄圖逼令社會接受如此「大和解」訴求,況且執法已成社會共識。如若特赦或求酌情處理,不僅對其他守法市民不公,更褻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為了紓緩村民的牴觸情緒,政府已作出相當大的讓步,將部份認可的僭建物給予承認,由法定「三層」升級至「三層半」;二是當局承諾拿出七十億元協助村民拆除僭建物,這樣虛耗公帤只能做到「塵煙四起,民不聊生」,能達到如期理想嗎?


無可否認,在村屋僭建定義上存著一些爭議,有村民認為在一九七二年以前的舊地契並無建築高度限制,故即使建三層以上亦未必違法。但他們有沒有想到,在建屋前是否已獲取屋宇署所發出的圖則認可書,又或在認可之後僭建,此一切均屬違法行為。如若村民定要提請司法程序,首先要想想自己是否已觸犯法例,要知道通過法律除可釐清疑點外,也有可能會令你「賠了夫人又折兵」!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執行之法

香港已回歸祖國十五年,新界之稱謂亦應取消,土地的界定亦不能因殖民地時代的含義而延續,繼續使用咸豐年的條文只會劃地為牢;不是有人說過,全香港七百萬人只得一個香港營嗎?若要大和解,就不要再有新界人或市區人的分別,土地使用權亦然,這樣才能得到公眾的認同,進而更可解決部分的深層次的矛盾。

所以政府可用當年俗稱「寮仔部」的處理手法來解決新界村屋僭建問題,那些非法僭建物有如過往的「寮屋」,若能根據過往取締寮屋的經驗方法擇善而行,先登記所有非法僭建的村屋或違規建築,然後計算要多少樓房來安置他們,將受清拆影響的家庭交由房屋署辦理,安排中轉屋或遷往其它廉租屋邨,然而過往經驗確實是阻礙重重,費時失事,過程難免出現衝突,不過若一心以民為先,辨法一定會容易理順,既然政府先前已有「讓步」妥協方案,以其大灑七十億元,倒不如考慮一下這樣的例子,猶記得香港赤柱的馬坑甲、乙村,當年的情形也有如現在新界村屋僭建的類似狀況,當時政府跟村民商討溝通,在原居處附近興建「居者有其屋」和廉租屋邨,以低於市價售予有購買能力的村民;如若有部份村民不想購買,又或是無力置業者,可得到一次過的補償金額,同時亦可安排租住於原區興建的廉租屋邨。


這樣有計劃的重建,一方面可有效達致環境的對稱整合,不會像現時的亂七八糟,高低不一的外貌影響景觀,第二更能使清拆後的土地因規劃後使價格相對提高,多出來的收益所得,必能賺取更多並用作抵消之前付給村民的代價,當官的腦袋動都不用動,就可開發到新的土地,又使當局和村民都能各取所需,皆大歡喜。總好過讓「寮仔部」來大動干戈,大吉利是咁話,到時真的不知道要流多少滴血才夠?



寮仔部小檔案
「寮仔部」始於五十年代,當年專責取締全港非法搭建寮屋,初期隸屬市政署,並集中在新界工作,及後由新界理民府接管,而徙置事務處,則負責市區寮屋管制。房屋署後來分別在一九七三年及一九八一年將市區及新界寮屋管制工作組合併,管制組的工作向以清拆非法僭建,收地及管理清拆後的土地為主要工作範疇,直至二年四月,房屋署才將整個寮屋管制組分批轉到地政總署由該部門管理。


發佈於2012年4月17日上午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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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7日星期六

旅遊特使



 「旅遊特使」

「曾治家」繼月前未有公布休假即往澳門出席春茗後,日前新西蘭署理總理英格利希(
Bill English)宣布當奴曾將於四月十日到訪奧克蘭,與當地政府商討兩地貿易及雙邊事務。而相反地,特首辦卻比別人遲數小時後才「證實」有關消息。以上做法洽證曾治家做人的鬼鬼祟祟,比如過往政府內某些部門員工,名義上是返工,之後就蛇王吞泡,返大陸、赴離島食海鮮、在工作地方打邊爐、攬住靚模開派對、嘆茶購物等等……如此種種是否叫做「不務正業」?又所謂「睇頭」做人,原來也是這樣的意思嗎?若「睇頭」不成,反被人「剃頭」就真是大煞風景了!

同時新聞稿中表示,曾生計劃在餘下任期,於四月九至十九日期間前往新西蘭、智利及巴西三國訪問,以跟進已簽訂貿易協議實施情況,以及探討簽訂新的協議。

有學者表示,曾生是次並非出席重要的經貿會議,況且在他之下還有各級別的司局官員,他卻棄而不用而要自己御駕親征,這樣體貼的上司又真係不錯啊?加上本屆政府卸任在即,外訪商洽之協議延續性成疑,外訪效果未明,但耗費公帑乃不爭事實,根據特首辦資料,未計是次出訪費用,本財政年度首十個月的十次外訪共耗公帑四百卅萬元。
又名「離岸特首」的曾生曾表示會「抗戰到最後一分鐘」,外訪次數「安排得密密麻麻」,豐富的外遊經歷,加上與多國政商人士關係密切,若一旦離開了禮賓府,以他過往的做人作風,不排除會按傳統性被應邀他返回政府處工作。

甚麼工最啱佢呢?外間曾指曾生頻頻往旅遊勝地外訪,身分恍如「旅遊特首」,不妨派他代表香港做個「旅遊特使」,只是一字之差,將「特首」改為「特使」罷,身分當然也很「特別」,況且這樣的「在職旅遊」工作,人工照逗,假期仍舊嘅筍工又去邊道搵呢
發佈於2012年4月7日下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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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無禮行為是縱容出來的?



 無禮行為是縱容出來的

有機構在本港兒童節日發表了兒童十大無禮行為的調查報告:



調查顯示,逾八成受訪兒童甚少對長輩及外傭說「唔該」,排在十大無禮行為之首;七成七兒童乘搭交通工具時「霸位」,排第二位;七成二孩子收到父母禮物時,很少講「多謝」,排第三位。

最具諷刺的是在受訪家長中,七成四很少講「唔該」;七成二會為自己或子女「霸位」;近八成間中或經常駁斥或責罵長輩。

做父母只著重兒女的功課,長大後能否出人投地,而自己的一舉一動卻沒有想到後果?從以上的調查中,這種行徑正反映出家長才是無禮的帶頭者。


有研究指出,胎兒在母腹中已在學習及模仿,自孩子呱呱墜地,父母的一舉一動自然就成為他們效法的對象,若家長發現子女待人無禮、舉止粗魯,首先要做的不是出口責罵或埋怨他人,而應反思自己是否做了壞的先例。言傳不如身教,只要父母能以身作則,才可為子女樹立良好的榜樣。人的行為有如一面鏡子,父母輩是怎麽樣,孩子們便怎麽樣,無禮行為都是在耳濡目染下的驅使,長輩們又怎能推卸責任呢!

去年本港上演了一幕「小學雞喪鬧父親」事件,一名兒童在商塲內,眾目睽睽之下狂罵父親,更以粗言穢語「問候」路見不平的途人。

這些脾氣暴躁、目無尊長的孩子,大多在平時受慣了過分的溺愛、遷就,而家長又只重視學業成績,對子女品德的教育忽略了管教,當縱容成為了習慣,那「習非成是」就很容易養成了刁蠻任性的行為!

除了父母,因現今社會資訊發達,孩子們很早就接觸社會,議事堂上官員與議員互相叫罵,激進政客不理性的聲大夾惡,連「曾治家」都不顧自家身分,化身為「小學雞」與議員互相爆粗「狗噏」,連達官貴人尚且粗暴無禮,孩子們又怎能分別對錯呢?這些言行簡直就是誤人子弟!

「不患寡忌患不均」
社會因素固然重要,貧富不均亦成為問題的重心,假設大多數人生活都能衣食充足,快樂指數自然就會提高,在寬裕環境中育養多名孩子,便不會成為溺愛獨生子女的因由,亦使他們在成長過程中,互相發揮競爭與融合。年青化的社會也會帶來活潑及有朝氣的景象,而生活富足就要靠我們政府的帶領。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當今社會,父母對兒女的責罵,孩子往往推出「虐兒」兩字來做擋箭牌,而那些頑劣的孩子要怎樣才能導其向善呢?除了好好的訓導外,是否需要一些有限度的體罰?大人們犯了罪會得到懲處,而孩子就不能用適當的懲戒嗎?這些懲罰可警惕他們知道甚麼是好甚麽是壞?也好成為他們日後做人的準則,對孩子對大人甚至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否則那個垂頭喪氣的父親,就不會被那「小學雞」兒子如此辱罵都不能有所作為,再深入探討一下,我們有沒有想到兒童的無禮行為,有多少是因為不能給與適當的體罰而縱容出來呢!到了現在,我們需不需要重新考慮一下這樣的想法
發佈於2012年4月5日下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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