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戇男軼記之二【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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戇男軼記之二【硬食】

想問大家,今時今日一張牛肉乾(交通告票)要多少錢?

一九七五年,我人工八百幾就收過一張五十元告票,若按比例我相信也不是個小數目。

那時候我為了好奇,想知道怎樣審理交通案件,所以我不付罰款而去了法庭應訊。

原來這些普通違例案件並非由正式法官主審。那天,我聽到最多的對話是:「你認唔認罪」,若答認罪的就差不多全都是五十元正,並叫到大樓某某處繳交。

但亦有些人想說不,只是結果並非其所想罷!

因為如不認罪,那個裁判官便即時會說:「無需答辯,排期再審,下一個。」

其實在審理期間,已有不認識但卻很有經驗的人教路,說除非你有充分和肯定可甩罪理由,否則認了便算。這原意是,不知是真還是假,聽說每次不認罪的人都會再排期上庭,所以很多人最後亦敵不過排期候訊的時間煎熬,和每一次或將罰款提高而作投降屈服!

雖說罰款不輕,但可知其中有多少是被屈和構陷?那麼這一點點費用便當是消災解厄!

唉!也不想說出侮辱衙差的說話,我想那個時候香港就是這樣了!

詳情是,那一年我剛學駕電單車,通常我習慣在灣仔修頓球場側,租車行經中、上環,並用個多小時車程繞港島一周。但那次行程卻有少許差別,我不嬲行車路線都是沿灣仔到中環,經希爾頓酒店再向上環那邊走,行的是皇后大道中,但那次卻不知怎的會下行轉去德輔道中立法會方向。那時我已慢車,而車行位置是剛過中國銀行少許但又未到滙豐銀行之間的銀行街。這時我已開始有點猶豫,心想要不要行回先前行開的路線。

但此時候卻有一交警離遠給我揮手作示,叫我將車駛近他前邊。這之後他就問我知否已違例進入了不該使用的道路?

這時我望望身旁的路牌,再望望自家的車,原來已有三分一的輪子進入了他的圈套……

咁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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